離島條例「農變建」

從事土地、建築工作,小的,我,一直是誠惶誠恐的,面臨來自四面八方的案子。說真的,各式問題態樣百出,爭奇鬥艷的。有些案子,為何能被搞到難以收拾,其劇情,連好萊塢電影的編劇,也編不出來,讚嘆不已。只能說:「沒有最誇張,只有更誇張」。

在某離島,現在的全民運動,應該是在114年之前,到島民或新島民們,正把握區域計劃法關門前,「農變建」的最後關卡了。懂得把握機會的人,有送件的,已經勝券在握。尚未送件的,看來,似乎為時已晚。

本案業主,少年離鄉,白手起家,經營有成,二代接班,但戶籍尚在老家,在島上沒有自用住宅。本基地(A1+A2),位於非自然保護區,也非海岸及相關「農變建」限制地區。可說是「農變建」變更案的絕佳風水寶地。依山看海,是一處告老還鄉,解甲歸田時,美妙自地自建的地點。所以,當他得知「農變建」的扣打是330米平方時,原有他只有A1,他在委以重金購入A2,合計320米平方,提出行政程序申請變更。

他請當地的專業人員處理,雖然申請期間偶有困難,但在幾經折衝之後,也取得變更許可的公文。繳交了回饋金,指定建築線,但在要設計建築時,才發現建築線的退縮地,截角地面積,加起來的面積,幾乎等同,可以配置建築的面積。這算是基他減肥成功了,而且甚至還出現「水蛇腰身」,變得瘦長曼妙,最瘦的地方只剩4.2米,原本上有寬度,可設計傳統的「進落宅第」,在建築線退縮之後,只能做出一根蕃薯了。

看到了建築線的圖後,連我的心也揪了一下。這樣的結果,就像每一次中華棒球隊,參加WBC,世界棒球經典賽後的成績,真的令人難以接受。但現在生米已經煮成熟飯,而且還有一點焦,看來,無力回天了。

說真的,若是要解開,也不是不可能,但是又是一段偉大且腥風血雨的路程。小的,我,真的是誠惶誠恐,如臨險境,如履薄冰啊! 請問各位大德,若是您,您會怎麼解這議題呢?請不吝賜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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