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不是錢可解決的事情(接6月4日的文)
相信很多人看到這個題目,大概都想到了解題的方向。
解答一
1.把旁邊6米的通道指定建築線。
2.再去把F買下來。
解答二
1.以4米計劃道路為建築線。
2.停車位用「停車代金」來解決。
但是,本案的大魔王就是F地,他就是不賣。他說:「這不是錢可以解決的事情。」
若在將旁邊的都內農地的地籍,並進來考慮:
解答三
1.通路指定建築線。
2.將都內農的A地買下來。
3.再申請架橋通行。
解答四
1.通路指定建築線。
2.將都內農的B地買下來。
3.再申請架橋通行
說真的,解答三、四的成本及風險,都依舊太高。
了解了,這一些基本的條件,我想在這個維度,是沒有辦法解決現在的問題。
在清查了一些資訊,以及查了一些市政府的建照資料之後,我發覺G總共有四筆土地,而且只有在最大的那一筆地號上有1棟破舊不堪的合法房屋,但沒有人住的房子,而且有四個人持分。
若可以買到兩個人的持分,也許就可以將G整合下來,屆時若可以去與F談,整個案子就是15層的大樓案。
開發商說:「這個我們想過,但是C到G的面積,加起來剛好只是1488米平方,還沒有辦法做開放空間獎勵(要1500米平方),少了這20 %怎麼可能做到15樓呢?
我說:「你有「危老」的25 %,而且這邊的「容移」是1000米平方的基地面積就夠」,這起來坪效是7.2。」
CDE現在是燙手山芋,而且他買的價格也算低,若掌握了G,再去談CDE,用坪效邏輯,再去談F,就知道F要出多少錢讓他賣了。
經過兩年,開發業者在端午前來找我,說事情成了,我問他是怎麼解決的。
他說:「明白的策略及商業模式之後,就知道怎麼對應「錢沒辦法解決的問題」。」
我好奇地問:那是怎麼解決?
他說:就是有信心的「加更多的錢來解決」。萬般皆是命,半點不由人;世間一切法,一切皆由政府。沒錯,,政府真的這樣規定。
請問各位為什麼呢?那這題要怎麼解?
若知道怎麼解了,就會知道怎麼擬定,這些土地的商業模式。 咱們明天來解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