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水樓台的困難

我也常常遇到,有解不開的題目。而這些題目,也常常令我在午夜夢迴,雙眼呆呆地望著窗外,苦思無解。

這一題是一位很要好的友人,他遇到的。

很弔詭的狀況。在河川區內,有條已可供指定建築線,且有公共排水的現有巷道。其與建築基地夾著C地,是未開闢的「水防道路」,即是防汛道路。由於,C地國有地,又署河川局管轄,所以即使有現有巷道,河川局依水利法為由,不同意出具同意書,讓A、B地以架橋通行,申請建築。

水利署在94年時有函釋:「水防道路在道路(含市區及村里道路)主管機關未將其公告為道路系統,並由道路管理機關接管前,不得將水防道路,視同一般道路,並據指定建築線」。

這案,因為有未開闢的「水防道路」,所以在指定建築線時,無法「順勢」將C地變成公告的道路。導致B地無法臨建築線,就無法申請建築。

有人會問:「尚有機關接管的問題」。一般而言,若由既成道路變成現有巷道,在這個過程,縣市政府的養工單位,皆已經有將其道路部分,有維護管理,故大部分在「行政」上已接管。

本案面臨風景秀麗,流水潺潺的河川邊界。原本是一很適合居住的絕佳地點,但是面臨防汛道路,各種的管制問題,以致近水樓台不一定先得月,而需要面對各種困難的問題。

我最後有針對此題給出建議,若這個建議可行,再向各位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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