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地產成交兵法(二)—別人選的路不一定適合你
在114年之前,要學習「預料到前方的路」。
三年前在很多的場合中,很多人問我114之後,農地該如何處理,才能「地盡其利」。我常回:「114年後我還不知道,但114年之前,我倒知道該如何處理。」
如:「交通用地」。在三年前,我就開始告知我身邊的資金端,以及來參與課程的學員,交通用地日後很難變更使用。又在疫情之後,倉儲業的用地需求大增,而且冷鏈倉儲業,又與運輸業報團出場。以致於,交通用地日後一定供不應求。在114年之前,一定要趕快進場。
本案的農地,在都市計劃外是常見的土地類型,尤其在甲、丙建地用地旁。近幾年,台灣南部因為「台積效應」,在台南及北高雄的甲、乙建地,已經應聲價響,土地價格已經飈到了,很難再操作透天厝的地步,轉而走向新加坡式建築。
在此情況之下,若農地的思考只能做「私設通路」,是無法解決新加坡式建築「車戶比」,1:1的基本要求。如6月3號的文章所示,所以將類似本案將農地,變更成交通用地,才是釜底抽薪,面對新加坡式建築缺點的方式。
如此:
1. 甲建有了出入的通路。
2. 48個車位若一個車位賣120萬,獲利豐厚。
3.車位可以分割登記,個別持有,買賣交易。
4.交通用地若上面做太陽能,可以遮風避雨。
5.有了太陽能,躉電收入,又可以當公寓大廈管理費。
土地開發的心法,與人生的戰略很像,有些路不一定要走,要清楚目的;大家走的路,也不一定要走,不要人云亦云。要不斷地問自己的目標是什麼?是只是想解決問題?還是創造獲利?還是想要令「地盡其利,點土成金,共創三贏」。
所有的練習,都是「要讓自己能夠預料未來的路」。能夠預料未來的路,就能夠找到開創新局的機會,超前部署,捷足先登。
希望各位都有清楚的前方。如此才能夠選擇自己的道路,明白何謂:「途有所不由」。
途有所不由,軍有所不擊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爭,君命有所不受。——孫子兵法九變篇
同埸加映:
1.請問各位,本案農地要在哪個時機賣?才是對原地主是最好的。提示:要如何省下房地合一稅。
2. 變更後的交通用地,如何才能夠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管理?或是做分管契約。 若是連著兩條都知道怎麼解決,建商不會只買這塊地,以後一定會常常問:你還有沒有地可以賣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