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高雄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到台中,秋高氣爽,一路行車順暢,享受著,在忙碌的工作中,難得有的孤單時光。
來葫蘆墩,是為了開一堂,連我自己都很想探討的課程:「指定建築線之既成道路與現有巷道認定」。
眾所皆知,在台灣的建管管制,要開發一塊土地,其是否有建築線,是必須清楚掌握的重中之重。也即是,建築基地的「面前道路」,其法定的寬度、行政法認定的位階、形成時效,以及是否涉及公用地役關係…等,這皆會影響土地要如何加工。換言之,建築線所蘊含的能量,直接影響的土地加值的程度。
今天的課程,是屬於建築線的高階課程。至少,是研究所一年級的程度設定。
將直接劍指「既成道路如何依法轉變成現有巷道」。要直接獵殺「指不出建築線」,這一條可怕的巨龍。
這課程,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,重整了全台各縣市的建築管理自治條例(如下表)。及查閱了各等級的法院,對於公用地役關係、排除侵害、有效取得、繼承…等判決書後,再從我手上約300份的案例中,抽取相關實例,所揉合成的內容。
終於,今天可以上大家報告了。 感謝台中地政好學堂,兩位創辦人的鼓勵及邀請。謝謝他們,為土地經營專業,不停且耐心的付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