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有土地的分割,總是有訴不盡的故事,總是有看不透的人情。在訴不盡,看不透之後,大概就訴諸法律,使用法院了。
然而,在法院判決定讞之後,人情也蕩然無存,故事大概又會有新的篇章,往壞的方向發展。
最近,開始受到南部,各地方法院的青睞,請我們「協助鑑定」。「茲因上訴人申請,認有囑託貴所鑑定之必要」。這簡直太好了,看來我的人生,將會聽到許多的故事,要學習「正向能量」來走未來的道路。
畢竟,生性害羞,且不善言辭的我,要面對,父母在,是兄弟;不在了,是親戚;不爽了,是仇人的場景。這困難度,等於要我重新投胎。
共有土地,若要分割到沒有後續使用的瑕疵,說真的不簡單。
因為在民法上,只是為了消除共有關係,大概依持分權利的比例分割即可。但在參雜了土地使用管制、畸零地、建築線的退縮地、設通路的設定、套繪管制存在與否、法定空地、超出容積的各項檢討,面對農地又有農發條例的考量……等,霎時間建築師,立馬變成精算師。
但我也希望,透過我們專業上的努力,能夠提出正確的建議給法院,做最佳的判決。
畢竟,沒有任何的父母,想看到他們下一代,因為他們努力留下的祝福,變成一種咒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