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干達的基本人權

因為執行NGO的關係,現在人在烏干達。對其的土地政策,有一些觀察,如下:

在烏干達,若想擁有房子,沒有想像中的困難,一般而言,有地即可。

當地的法規管制,沒有明顯的分區管制,因為土地皆為國有,私人若要真的擁有,需要經過一些的努力,所以,一般人至少可以擁有地上權99年。沒有分區(除了在皇權轄區)管制的規定,又簡單的土地管制規定。也沒有都市審議政,沒有容積管制…等等,人為可以操縱的空間,故一切上稱「原始」。

由於「原始」,房子四週空間語彙,回歸到土地的本質,有庭、有院,有樹、有花,有景、有觀。有視野的延伸,有山景的繚繞。

由於「原始」,建築的設計,回復到人類生存的本質,居住的機能,富人可以門前停車,屋後養狗;窮人也有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,人口增加時,簡單的擴建即可。萬萬沒想到,寬鬆的土地管制,可以鼓勵大家生小孩,可以造成人口紅利。

50坪的房子,在首都大概700萬台幣,即可輕鬆入手。又因為簡單的土地管制,無房可炒,無法就地起價,太美好了。人人有房住,真的是烏干達的基本人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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