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割雙眼皮還複雜的分割

今天早上,結束了一通來自於北部的電話後,想起另一個案子。

有一工廠,因為繼承後,財產要分割。一對姊弟,弟弟為了姐姐的需要,將面寬比較寬的部分,A部份,分給姐姐。而姊姊也答應,將舊廠房B部份,留給弟弟。看來,好事一樁。

法定空地分割,由於弟弟認為他獲得較多,且是廠房的所有權人是他,所以由他來請人辦理法定空地分割的各項業務,以及花費法。法空分割,也是吃一塊蛋糕(piece of cake)的輕鬆,順利的完成。

直到在建築設計的階段,當「土地使用管制要點」上場時,姐姐爆了。怪弟弟,為何沒向她說明:「廠房深度只能有6公尺深」,這樣的格局,根本不法符合她未來的使用。

弟弟是一位好脾氣,又理性的企業二代,緩一緩之後,努力的了解其中原由:「這裡的土地使用管制要點,要有前、後,側院的退縮規定,前院退6公尺,後院退4公尺、側院退1.5公尺」。他又問了委任辦理法定空地分割的事務所,確定著分割合理、合法。就建築線,畸零地的檢討皆沒有問題。但當時執行的人員,只知要分割,以至於沒有提供,其他相關的參數,供他參考。

也因此,造成的姐弟之前有一段小誤會。幾經波折之後,姐姐才明白,法規原本即是如此。且這樣的地形,在這樣不明究理,不和時宜的「土地使用管制要點」下,就不合乎實際的使用。最後她說了一句,至今我還印象深刻的話:「怎麼土地分割,會比女人割雙眼皮還複雜呢!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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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題,若要爭取大一點的建築使用空間,還有一種方式,可以處理,大家可以想一想。

(在8月1日前有提供方案留言者,會私訊我的答案供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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