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「用」建築線才算找到路

會「用」建築線才算找到路

該問的是:「指定建築線之後,我該決定何種策略來開發土地?」

而非,1. 該如何指定建築線?

或是

2. 這條路可不可以指定建築線?

因為,以上兩點,皆是技師們的事,開發人員的專業是:「了解客戶的目的是什麼?需求是什麼?又缺乏什麼?提供數種可行性的策略方案,促使成交。」

本題答案:

A地,在4米的現有巷道(側面道路)這一側,不需退縮建築。

計算式:

1. A同時面臨6米,都外現有巷道,以及4米、都內的現有巷道。

2. A的面前道路,是6米的現有巷道。只要從道路中心線,退4米之後(建築技術規則的要求),就可以建築。

3. 在都市計劃內的現有巷道寬,4米就夠。所以面臨4米(A的側面道路)這邊建築線,完全不用退縮。

4. B、C地需要退縮4米(退縮地又無法計入法空),是由於他們「面前道路」的認定,是朝向4米的既成道路。

建築線還有其他的配套措施,那些配套措施,才能夠成為經營土地的策略,助人攻城掠地,開發成交。 下星期一,我會分享這一個案子的故事,對我而言,是相當鼓勵的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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