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當中像這種農業用地,變更編定成甲、乙建築用地的案子,總會有好幾件,在我們辦公室需要辦理的。
但是出發點,皆不是為了變更用地,而是提升土地利用的強度。
咱們短命的孫中山先生說過:「地盡其利」。而且,他的祖先孫武,孫子兵法有芸:「非利勿動」。如此說來,他們姓孫的,應該才是土地開發業界的教父。
本案A、B、C土地面積大到可以造鎮,又靠近南部重要的科學園區。
由於基地前方,雖然是國有交通用地,屬於原編,但因為門前冷落車馬稀之後,前方道路的使用痕跡,大概只剩下五、六米寬,導致在指完建築線後,基地未臨建築線。
我告訴業主,本案有好幾個不同層次的策略:
1.可以用租國有地D地來做通行,但若建築蓋好了要賣,恐怕會有「抗性」。
2.這塊地分A、B、C地,分別申請國有土地「專案讓售」,且D1、D3先買,再買D2(為何呢?)。
3.若要買D1,E地不能成為有建築線的路,因為若有建築線,D1就非畸零地。
4.全購得之後,再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,將D1、D2、D3變成甲種建築用地。
變更編定的本質,不在於將農地變成建地,因為這只要認識字的,皆可以望文生義,但卻不著邊際。
其本質,在於面對50年前,台灣在土地變革時,在某些土地坵塊所造成的問題。如何運用變更編定,在滄海桑田之後,巧妙的加強土地利用的強度,及利度,加值土地的價值。
有很多土地躺平了數十年,是在等待一位懂得「本質」的人去喚醒她。
我喜歡電影「教父」裡面的一句話:「花1秒鐘,就看透事物本質的人,與一輩子,都看不透事物本質的人,注定是有著截然不同的命運。」 這句話,真的在經過這麼多,風風雨雨之後才有所體會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