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3年後,台灣對於非都市土地的管制即將邁入新的紀元,有了不同的遊戲規則。這樣的改變,將造成土地的使用價值及價格光譜,有不同區位的移動,甚至可以預料在不久的未來,商業地產的開發版圖會有新的籓主。
即使國土計畫法施行已箭在弦上,然而,舊法規的落日條款,新法令的配套措施,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尚無明顯的「超前佈署」,所以,談未來該如何未雨綢繆,調整因應,皆不得其門而入。民間佇足觀望,即便望穿秋水,也不見政府部會有大刀闊斧的積極作為,可使業界從業人員有法可依,按圖索驥。
要如何擁有可以眼鑿手琢 其質若樸的土地能力呢?這可能是地產從業人員,永遠的大哉問!然而順著現有的肌理也非無路可走,筆者就因國土計畫法即將上市的節點,就工、商、住用地提出以下看法:
、 國土計畫法限制了現今都外土地的「變更」能力,即使是現今的甲、乙、丙建地。卻強化了都市化,大眾交通化的方向,使市郊的都內農業區土地,似乎皆成為了城鄉發展區。
、 工業用地的取用,也同步的遭到限縮,尤其在丁種用地的毗連上,在母法的消失下,似乎無法執行了。在日後的城鄉發展區外,專業發展條例是否有被限制,時至今日也是未定之數。
、 日後商業用地及住宅用地的變更方式,一定會與TOD(大眾運輸導向發展;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)有關。但在這理念下,大眾運輸的邏輯系統,又會隨著產業的聚集,物流的發展,醫療場域的部屬有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