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建築線的戰略需知

近年來,在服務「非企業主」的經驗中,發覺了,個人客戶群中,有一些新的狀況發生。即是:「在網路上蒐集資料的人太多,且皆是道聽塗說」。這樣的情況,甚至造成一些無法挽救的損失,或者造成了一些傷筋動骨的結果。

這其中,一般大眾在觀念上,常常「被」誤導最大的即是:「建築線」。如何判斷,基地可不可以指定建築線;或如何在指定建築線的時候,設定對自己有利的策略。這是連武林高手,都需要「剉著等」的功課。但網路上的訊息卻是千奇百怪,瞎子摸象…

如何判斷基地面前道路,是否可指定建築線,有三個基本的條件:

1.只有兩種面前道路,在行政法位階上,可以指定建築線。(1)、經公告的道路。(2)、有「公用地役權關係」的現有巷道。

2.基地地界與面前道路,需臨接或重疊。

3.民法「共有物」關係」第820~826條的各項利弊,需考慮。

又如何在指定建築線時,擬定對自己最有利的策略:

1.要清楚,各地建管自治條例:如畸零地、雙面臨道路、道路截角等的檢討方式。

2.建築技術規則,有關「面前道路寬度」以及「建築物高度」的規定。

3.以私設通路指定建築線,有分「基地外私設通路」及「基地內通路」,兩者,千萬不要混淆。

說實在話,當您了解,要蓋一棟建築,有多少法規需要面對時,除了噁心,想吐,您還可能會有2種反應,1.還是不要了解的好。2.可憐哪!台灣的建築師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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