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農建地就在你身邊(為了保護個資,圖文不符)
這個開頭雖然說的有點誇張,但是卻是我常常遇到的。
分享以下一個案例
S先生,今年五十有六,功成名就。一對兒女也成就斐然,各有一方天地。他則少小離家老大回,回到了兒時與父母生活的根據地,重新撿拾屬於他與父母的共同回憶。在人生最美的階段解甲歸田,落葉歸根。
他的老家,位於舊縣區,都市計劃內的農業區。A地旁邊有一塊零星工業區,這應該是有故事的。A地及B地都是他繼承而來的,在口語討論時,他常將A、B合稱為:「這一塊農地」。
在他的言談之間,常常提起父母含辛茹苦的,將他們兄妹倆養大成人。A地上有一間,只有稅籍,卻沒有合法房屋證明的祖厝。充滿了他少幼身弱時,母親對他的細心照顧;以及為了出人頭地,挑燈夜戰的回憶,他請我務必,且不惜重金的,一定要將這些回憶留下。講到一些歷歷在目的情境時,他的雙眼泛著微微的淚光。
A 地上的建物,是有稅籍的,也有保存登記,但是沒有合法房屋證明。也就是在該地區都市計劃法發布前就存在的,所以將著祖厝保留下來,應該不是問題。問題是若房子是合法房屋,A地的部分面積,就可以「反推」成為「農建地」。我告訴S先生:「你賺到了」。
然而,沒想到,當我們在老屋內談了一段落之後,又走到B地現堪時,我發現B地四周圍有亂石砌的擋土牆,以及截水溝。我內心想:「這個可能是「老丙建」的痕跡….」,所以我問S先生:
「這些擋土牆是哪個時候做的?您還記得嗎?」
他回:「大概是我國小畢業的那一年,11歲,45年前,反推大概民國68年左右」。
我說:「那太好了,這1甲多的農地也可能是農建地」。
後來,經過我們發揮科學辦案的精神,以及證據的交叉比對。又問了一些證人之後,發動與政府機關的公文往來,最後確定B地是民國66年到72年,依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」,所形成的「老丙建」。
而這個地方發佈都市計劃的時間是民國78年,所以B地順理成章的就成為了農建地。 剛確定這塊地是農建地的時候,我的心裡相當的不是滋味。因為S先生自始至終,不曉得這B地的價值。但是莫名其妙的,多了一筆天上掉下來的財富,讓我的心裡酸酸的。但是還是要恭喜他,袓上有德。
這樣的土地,在國道1號的東邊,以及國道3號的西邊的都市計劃區,還常常可見。所以我常說,小心農建地就在你身邊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