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「寶地」,就是福地歸有福之人得。是因緣際會也罷,是上天祝福也是。
C姐,買了一塊地,要我做設計,與建建築。
如圖A地,位於某直轄市一波光粼粼,柳樹垂條的河岸邊。在路與河之間,有季節性大喬木,逢春、夏盛季時,落英繽紛,清景無限。又位城市文教區內,是興建住宅及辦公室的好所在。
相鄰A地的B地,是一有8米1深度的國有地。是水岸第一排,若能在此興建一住宅,可以將河岸美景全攬無遺。但在這一兵家必爭之地,為何這B地,可以安然無事的躺平,靜靜的投閒置散?
這也是C姐她納悶之處。而我只能確定,A地非畸零地,申請建築沒有問題。而為何B地在「生吃都不夠」的環境中,還沒被獵人搶奪,我也感到十分不解。
再接下來的日子當中,我查了一些資料,也問了一些處理國有地的權屬單位,皆沒獲得明確的答案。最後,靈光乍現的想:是否是因為都市計畫中,「土地使用管制」的規定,讓B地有特殊的規定用途,以致,無法開發。
果然,一矢中的。在這一區的「土管」規定,臨河岸,綠帶旁的基地,需「退縮建築」。且畸零地的寬、深度尺寸計算,是在退縮建築之後的退縮線起算。也即是B地的「建築管制線」,不是都市計畫、綠帶或道路的建築線,而是需依「土管」規定退縮後,才算是真正的建築線。所以,B地就變成了畸零地。
當我求證且確定,B地是一筆87坪大的公有畸零地。且確定只有A地,才可以購買B 地時,我致電給C姐,告訴她:「恭喜你,福地福人居,你買了A地,外加可以買B地的權利」。 畸零地在舊都市計畫區裡真的很多,商機無限,請各自把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