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群寵物生命的人士,在三年前,透過友人與我見面,希望我能夠幫忙,為他們想做的寵物生命園區,做選址,法規的適用,以及推行相關施行細則的工作。
由於在當時農業部(農委會),只是聯合內政部,在相關法令上,加上寵物生命事業,亦可變更農地為特目使用。其餘的相關子法尚未訂定,使得有心的業者以及熱心的人士,皆無法可依,也無例可循。
到了去年七月,終於法案「水落石出」,在幾乎難產且瀕臨死亡之際,石破天驚的哇哇落地,出生於世。寵物生命的相關事業團體,終於可以撥雲見日,不需要再躲在角落裡,以愛心為燃料,經營著有很大需求,卻無法可依的窘境。
然而,法案通過了,業障才真正開始。由於,這事業的特質,選址需遠離人群,且靠近市郊。
所以,土地大概是位於都外的農業群聚區,以致於大概有以下幾項問題:
1.是否可以指定建築線
2.農業灌排水渠道的主管機關認定
3.山坡地坡級
4.水利署取水區距離
5.面前道路的寬度
6.地質/環境敏感區
7.加強坡審
8.公益性的認定
為了釐清,以上這八個評估項目是否OK。真的令人體會到,不只寵物的生命困難重重,我的生命也是困難重重⋯⋯
更困難的,上個星期又多了一件,我無法推辭的,這類型的專案。以致我們的團隊共有五件變更專案,在今年需要執行。寵物的安養、安寧以及身後的事務繁多且雜,而形成合法的園區,更是千辛萬苦,百廢待舉。
以下,分享一基地有56,000米平方的專案。如何拆解此案,費足的心神,傷透腦筋。日後若有機會,再慢慢分享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