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年前,當「特定工廠」方興未艾時,有一工廠業主,要我們幫他擬定,他的特定工廠的「開發意見書」。其中,有一項,是要將A地與B地所夾雜的「特定目的事業用地」,即C地,想辦法變成既成道路,且指定成建築線。
由於,如此做,需要耗時將近一年的時間,才能夠指出建築線。但業主認為緩不濟急,需要有立竿見影的方式。而我又,堅持這是做,對他是最好的方式。因此,我們也就分道揚鑣。
本案的建築線,若只指在12米縣道這一方,未將8米交通用地這一邊,也指著建築線,會造成以下困難:
1. 整幢廠房需以「防火構造物」申請,每坪成本至少多2萬。
2. 消防開口不足,要是做機械排煙機,可能要多300萬。
3. 隔離空間不足,需要拆工廠(為何呢?)。
4. 日後分割出售的效益不高。
當時,業主聽人建議,認為C地是「特目」,是屬國有地,若不能當路,只需辦理購買即可。但是,他不知,軍備局權屬的國有地,若要購買是相當困難的,機率幾乎微乎其微。又,這「特目」是軍備局申請的計劃編定,若不照計劃使用,可能會被解除編定,恢復原編(農牧用地),這即是上列的第三項困難。
如何判定建築線與用地的關係,是處理這類案子的第一步。失之毫釐,差之千里,不可不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