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3天,有同一塊地,四個人問我,可不可以賣。在經我提出證據之後,四人皆打消退堂鼓。其中有一人,還已經收了買方的斡旋金,隔天就要議價了( 看來保住了一條小命)。
這地,地理位置很好:交流道下3分鐘、1萬米平方、臨8米的建築線。重點是價格非常好,低於平均值,約2成。建工廠,蓋倉儲,在一般的法規下,皆沒有問題。旁邊又是可以「毗連」的農牧用地,進可攻,退可守的工業用地。
非都市土地的工業用地,非常的複雜,多樣。管理單位,更是「百家爭鳴」,有經發局、都發局、地政局、水利局、農業局、環保局、工務局、建管單位、河川局、中央地質調查所、農田水利會,有時候,連村里長也可以管。所以,現在看到尚未建築的「丁種建築用地」,沒有問題的,大概像「鴨寮裡的蚯蚓」一樣多。
這次的情況,是被「地質敏感區」卡住。地質敏感區。有四個條件。每一種皆有不同的限制。其中。卡到「實施區域計畫建築管理辦法」的條件,就是無解了。即使丁種建築用地,也無法蓋工廠。這樣的案例,在南台灣,都市計畫外地區,屢見不鮮,哀鴻遍野。土地交易後,對簿公堂,更是比比皆是。大家不可不慎啊。
由於,這一次的案例,事涉他人土地利益。這一題,容小的我,就不提供解答了。
但「隆興小周」除外,因為,這與他有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