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定工廠納管,開始有一些完成的案例了。接下來就開始進入改善計畫後,即可取得「特登」。很多工廠主期望「畢其功於一役」,認為「特登」之後,應該就可以像飛利浦熨斗廣告詞說:「多少崎嶇,一一走過」,再來,前方就是一片坦途。
但,這我幫忙檢視了十幾個「納管案」之後,發覺錯誤連連,甚至有一些是誤入歧途,自尋死路。
1.事業單位的主體,為「類法人」,這之後會出現問題。
2.沒有建築線
3.在山坡地的範圍內
4.有設定「地役權」的土地
5.以持分的土地(沒有分管)為私設通路
6.套繪問題
7.結構斷面嚴重不足
8.排水
以上問題,若沒有在「特登」的時候,就納入檢討、考慮,整個案子,在辦完特登時,就會無疾而終,自我了斷。
但,很多工廠主皆說:「我的代辦業者說,取得「特目」一定可以辦得到」。我只能說,辦理「特定工廠」的複雜程度,不是一般的土地變更,涉及的太龐雜的行政法規系統,以及需要有豐富的行政經驗,若沒有經驗的團隊執行運作,這「特登」只是空中樓閣。請各位不要把你們的輸贏,寄託在別人誇大的保證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