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承上題
W君說:
1.這塊地不能蓋建築,還能做什麼?(又不想賣)
2.希望可以回饋鄉里(當初為了只建築線,答應土地公的)。
3.個人不能再出資建設(企業主的稅務關係)。
4.下一代可以保有是塊地(家族傳承)。
5.整個專案要以公益為主(因為,他有一個基金會)。
6.年投報率要有6.5%以上(這,我就不知道為什麼啦)。
若不是我認識W君近三年了,聽到以上的條件,一定會認為他是來找碴的。一塊不能蓋房子的建地;在地主又不出資的狀況下;又要年獲利6.5趴以上;土地要永續傳承;又要回饋鄉里。重點,重點,在雞不拉屎,鳥不生蛋,洪水會泛濫的地方。
我回:「你們這些企業家,要麼是瘋子,要麼是傻子」。
「你一定有解答的,因為你是瘋子和傻子的老師」,他說。
1.基金會的名義,在6000坪的建地上蓋太陽能。
2.地主出土地同意書,讓基金會去做土融(當時還有70%)。
3.太陽能收到的電費,第一.支付租金,第二.支付因太陽能土融的利息。
4.這塊地,以及土地所收到的租金,做自益信託,後代,就很難把它放賣掉。
5.用bipv的太陽能來建設太陽能,下面可以供居民們,辦理活動,或者是設成停車位回饋鄉民。
W君說:「沒有辦法蓋房子建地,原來更有價值」。
我說:「是啊!那也要在雞不拉屎,鳥不生蛋,洪水會泛濫的地方才可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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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認為,土地的解答,真的有千百種。千萬不要被眼前的條件限制了。本案,其中的數據以及條件,麻煩大家自己算一下。
但是,最重要的關鍵,還是指出建築線,為什麼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