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南科股的發酵,原本台南舊縣區的土地,也變得寸土寸金,一日三市。在這情況下,原本舊部落的土地,也慢慢地被開發出來,在市場上拋頭露面。
A地,為「舊厝地」,且為「共有地」,在經過一番的腥風血雨、各方競逐之後,終於被整合出,在四年前,出售給南科的企業主。他想在此落地生根,或是等待時機,在適當點出售給建商。最近,在南科地重劃區,住宅區,容積只有150%情況下,建商紛紛轉向朝舊部落挺進。因此,在出售前,在指定建築線「後」才發現:
本案A地前的公路,原為25米公路。在舊部落旁,新建一環外道路後,被重編公告為12米的縣道。又在以前的縣政府,重新施做排水溝時,沿著12米縣道邊界,又做了一條水溝。所以,本案的建築線被指在,當今公告縣道的邊緣。也即是:「A地沒有臨建築線」。
公路有不同的層級,不同層級有不同的寬度;相同的層級,也有不同的寬度。相當混亂,無規則及道理可言。
本案前方的道路,皆為交通用地,但由於不同時期,對公路的管制有所不同。在指定建築線前一定要先搞清楚。本案若要將B地,併進來指定建築線,可能性很高,只要證明,B地早已做公眾通行使用,將其認定為現有巷道,A地即可建築。
家庭作業:請教各位,現在B地為私有的交通用地,又不想賣, A地該如何處理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