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筆土地交易數億元,地政士只收得到代辦費用,但是要扛很多法律責任」。這不只是與會者內心的吶喊,也是很多從業的地政士不平之鳴。
在七月的一個星期二(7/2)下午,經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前輩引薦,與「台南市地政法學會」的幾位業界先進,見面敍談,相談甚歡,也承蒙其不棄,熱心招待。
對談期間,我們皆認同文章開頭的那段話。
一塊地,從進入交易市場,到完成交易,在知識面上,以及調和鼎鼐的功夫上,最忙,最奔波的,應屬地政士。我常說:「地政士,不僅要通天文、認地理、知奇門、曉陰陽、𢤦人文、識歷史、御兵士、整軍武,更擅長行軍作戰中的布陣和兵勢,而且還要在大戰三天之前,就已經料定,今日必有大霧,可以利用….」。
但是這些人才,賺著賣白菜的錢,卻操著賣白粉的心。我常常以為,建築師已經夠苦了,地政士們更苦。這兩種專業人士,卻有一個共同點:就都是很會作賤自己,成就業主。然後發現自己「連笑起來都不快樂」。耕田數十年之後,才發覺自己沒有田。
於是,我們約定,日後一定要快樂一些,我們可以報團一起努力,互通有無,相互支援。
具體的如何做?還不是很清楚。但我發覺「台南市地政法學會」,是一個以法為基礎,積極的參與土地經營,及法規制定的團體。不靠話術,也不冊封自己為何種或何類的專家,更不虛張聲勢,自吹自擂的招生開課,而是務實的研究法規,及舉辦研討會。
在這一個很多人,懂了一點皮毛,就都夸夸其談的網路時代,實屬難得。 承蒙他們看得起,相信日後我也會常常參與他們的活動,或者以他們一起,舉行專業課程,由他們來組織、推行各項議題,分享彼此知識、經驗。
讓大家皆可因為,擁有對的知識,而快樂一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