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的土地, 該如何使用, 業界可說是眾說紛紜; 從業人員也一知半解。以至於, 地主不知如何使用,或是錯估其價值。
最近有一物流業者,請我們做「購地評估」,其實業主已經買了,也付了第二期款。業者問:「若要繼續合法的使用者土地, 有何重要事項需要注意」。
1、稅籍資料
2、建物使用執照
3、工廠登記證明
因為都市計畫法第41條,「從來使用」的精神,若沒有以上三項證明,即使土地上,有該區都市計畫發布,前已經存在的廠房,亦不得作工廠使用。
今日(25號)業主傳來消息,在電話彼端不停的道謝, 因為舊地主打算在下星期一(28號),到縣府撤銷工廠登記證。感謝我們,在這個關頭提醒他,只差一步之遙,就可能前功盡棄了。
這塊地,對業主而言,是否有其原設定的使用價值,若工廠被取消了,就飛灰煙滅,業主也會魂飛魄散。今天,差這一步之遙,讓原地主停止了取消工廠登記這件事,若被取消,要在原地,再申請廠證,不是不可能,而是難如登天。
最後,我再提醒業主,您未來的廠房,佔著國有地,請再注意82.7.21的證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