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個禮拜,在「睦邑講堂」,起手式的結業式當中,我分享了一個夢,其夢境如下:
在某一直轄市,有一對甲姊乙弟,在他們的長輩溘然長逝之後,將長輩留下的一塊「農建地」,分割一半,各人持有。希望從此之後,可以「田無溝,水無流」,相安無事。
直到乙弟要在其土地上興建建築,經友人,是一位律師介紹,請「設計師」大張旗鼓的,在土地上大展身手的,要設計一幢大氣磅礡的豪宅。
在一切定案後,準備大興土木之前,要申請建築執照。在指定建築線後,設計案送建管單位,申請建造時,被告知,這基地是「畸零地」。這令在其中所有的人皆瞠目結舌的大吃一驚。
乙弟在得知200餘坪的建地,不能申請建照時,幾乎是大悲無言,也想要對設計師大動干戈。因為設計案進行了一年多,已付出了相當大的一筆金額。乙弟怒不可抑,所以要對設計師提起訴訟。其訴訟代理人,律師,夾在兩人之間,𥚃外不是人。
一群人,浩浩蕩蕩的來找我,希望我可以為他們釐清案情,找出兇手。但律師是想是否可以「猿門射戟」,私下了結,所以以下,這一則精彩絕倫的對話就此產生:
乙弟對設計師說:「為什麼沒有在一開始時,就查明這是「畸零地」」?
設計師回:「查法規這是建築師的事」。
建築師說:「這是分割所造成的畸零地,土地分割是代書的業務」。
代書回:「這分割圖是律師所提供給法院的,是形成之訴,所以是律師的意思」。
律師說:「畸零地的認定,是指建築線後才可以判斷的,而指定建築線是技師沒有告知而造成的,所以是技師的問題」。
技師回:「我只是依現況執行業務,路的情況沒我的事,而且一般而言,都內農業區,是不適用畸零地管制條例的」。
這句話之後,設計師、建築師、代書、律師皆回應:「是啊!哪知道在這個城市,「建地目」也要檢討畸零地…….」
測量技師這句話,就是本案的始作俑者,陳疴所在,但這個地方政府,是有規定,「建地目」也不可以是畸零地,才可以申請建築。所以200餘坪的建地,確實以目前的行政法規,是畸零地無法建築。
當乙弟聽到這句話時,形容枯槁,面如死灰的說:「那為何我姐就可以蓋?她的房子確實不是違建啊!」
由於篇幅有限,我就如夢初醒,欲知其中故事,下回分曉。但若有心人士,也可以想想,這題應該怎麼解?其實不難。